行房計次算錢 醫師夫妻判離婚

(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市4日電)台中市曹姓醫師和妻子結婚多年,兩人感情不好,先生還提議做愛次數以錢計價,夫妻兩人婚姻破裂,台中地院准予離婚。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曹姓男子和廖姓女子民國93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女,廖女當家庭主婦,曹男是名醫師,負擔家計,維持生活開銷。

判決書指出,曹男說,妻子不體恤他每天工作忙到半夜,棄置家務不管,也沒幫女兒準備早餐,更沒料理三餐,任由炒菜鍋發霉,食材過期腐壞。

判決書指出,曹男說,每月領得工資隔天,就被妻子提領一空,扣除日常生活費用外,妻子已提領新台幣400多萬元,卻從未告知金錢用途及去處。

曹男發現妻子常購買昂貴多量化妝品、保養品及名牌手提包,家中也有未拆封卻過期的保養品,顯見妻子奢侈浪費成性,訴請離婚。

判決書指出,妻子說,因家中廁所整修期間,沒來得及整理準備好的食物,才會腐爛,她有作家事也煮飯照顧女兒。

判決書指出,妻子說,先生提議夫妻間親密行為以次計價,妻子曾向先生說,10月份14次,先生要給她7萬多元,後來卻沒給,兩人爭吵。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曹男明知妻子已生猜忌怨愆,仍不避嫌和異性出席社交場合,亦有未當。

曹男竟提議夫妻間親密行為以次數計價給付妻子費用。妻子懷疑先生外遇,在先生車內裝追蹤器,讓先生精神飽受折磨,婚姻破裂,2人都有責任。

判決書指出,夫妻有多次肢體衝突互有傷害,過程沒有善意溝通,婚姻回復無望,台中地院審理終結,准許離婚,全案仍可上訴。102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