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自律規範 壽險盼3月恢復投資不動產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壽險公會已訂出不動產投資自律規範,統一免租期、投報率計算等原則。如租約逾10年者,免租期最長1年,5年以內租約,則免租期不逾6個月,希望2月底前由理監事會確認,再交金管會,爭取3月能重新投資國內不動產。 去年壽險業投資國內不動產金額近千億元,擔心壽險資金競逐商辦、炒高價格,金管會去年11月緊急祭出金六條,即提高不動產最低收益率到2.875%,且素地買入10年不得轉售、商辦5年不得賣出,同時道德勸說保險公司暫時不要買賣不動產,讓不動產價格回復理性。 今年初,金管會再度要求保險公司仍不要買賣不動產,最好先訂出統一的不動產投資規範,如投報率計算方式、鑑價原則、免租期長短等,等有統一的遊戲規則,再來執行2.875%的門檻。 一般商辦出租都會給租戶「裝潢期」,這段期間不設算租金,即所謂免租期,金管會金檢時認為各家公司免租期長短不一,恐有逃避最低收益率監理的疑慮,因此要求訂出齊一標準。 經各壽險公司提供建議及討論,壽險公會已草擬不動產投資自律規範,其中免租期部分,以租約長短訂出上限,即10年租約,免租期最長不逾1年;5年以內租約則免租期最長不超過半年,但各公司應依出租坪數,再謹慎核給免租期。 在報酬率計算方面,是以購入不動產帳面價值為分母、租金為分子,計算最低報酬率,出租率則以監理機關每月檢視時點,確認要達到6成以上,至於鑑價就要遵循公開發行公司取得資產的相關規範;開發分成比率則要寫入鑑價報告。 壽險公會將在2月底前提交理監事會確認後,立即交給金管會核備,爭取3月壽險資金能重新投資不動產,讓今年各公司已列出的數百億元不動產投資預算能開始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