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營業員銷售結構型商品 今起正式開放!

證券商營業員自今天起,將可合法「兼差」銷售結構型金融商品了!櫃買中心今天表示,,為擴增證券商受託買賣業務人員的業務範圍,並有效發揮證券商全國分支機構銷售通路的綜效,主管機關自102年9月25日起開放證券商登記受託買賣有價證券之業務人員,得辦理結構型金融商品銷售業務。

櫃買中心指出,主管機關考量快速回應市場需求,並兼顧投資人保護,在開放券商營業員銷售商品項目部分,採分階段方式辦理,初期先行開放結構型商品的銷售。未來再視市場需求及證券商辦理情形,逐步開放各類衍生性金融商品在營業員新增的業務範圍部分。

櫃買中心表示,第一階段開放營業員可辦理結構型商品銷售之相關事項,包括商品解說、代收付件、客戶徵信與評估作業及行銷過程控制等事項,但涉及自營業務部分,例如契約之簽訂、交易之執行、報價之產生、交易確認與否、避險操作等,仍應由總公司自營部門人員辦理。

證券商預估銷售通路擴大後,將可大幅擴展結構型商品業務,不僅可以提供投資人獲利機會與管道,滿足投資人多元化投資的需求,也能增加證券商獲利及提高營業員收入。

櫃買中心除增修相關規章公告施行外,也將於27日下午舉辦宣導說明會,協助證券商瞭解相關制度及業務申請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