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隱私政策 被轟綁架個資

(中央社台北29日電)荷蘭資料保護當局指出,谷歌公司(Google Inc.)的隱私權政策未經使用者同意就在他們的個資上結「無形的網」,此舉違反資料保護法。

荷蘭資料保護當局昨天在電郵聲明稿中表示,谷歌在未經適當通知或徵詢同意的情況下,就結合從網路用戶蒐集而來的資料,包括旗下不同服務的付款資訊和定位資料。

兼任歐洲聯盟(EU)資料隱私保護團體主席的荷蘭主管機關負責人寇恩斯坦(Jacob Kohnstamm)在聲明中指出,谷歌的行為「被法律所禁止」。

谷歌去年整合逾60套產品的隱私權政策,其中所作的改變在歐洲各地遭到調查。歐盟多個保護組織組成的第29條資料保護工作小組(Article 29 DataProtection Working Party)去年致函谷歌執行長佩吉(Larry Page),宣稱谷歌授權自己蒐集大量的網路用戶個資,卻沒有展現蒐集符合比例原則。

荷蘭這個主管機關昨天表示,在他們已提出要求的谷歌聽證會結束後,就會就可能的處罰作出決定。

谷歌駐布魯塞爾發言人費尼(Al Verney)表示:「我們的隱私權政策尊重歐洲法律,讓我們得以建立簡化且更有效的服務。我們已透過此過程和荷蘭資料保護當局充分溝通,未來還會繼續這麼作。」

歐洲6個隱私主管機關,4月開始針對谷歌未能處理新版隱私權政策引發的抱怨「協調」強制措施。法國當局代表歐盟團體領銜調查,檢查谷歌的政策修訂是否違反歐盟規定。(譯者:中央社尹俊傑)10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