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狗得狂犬病 寵物險不賠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不幸感染狂犬病,購買保險的人有保障,但寵物沒有。狂犬病疫情未退燒,雖然現階段國內已有2家產險公司,都有針對狗、貓推出寵物險,業者強調,當初保單設計時,狂犬病就已屬除外項目,所以寵物得到狂犬病,相關醫療花費,並不在申請理賠範圍。 以明台產險為例,寵物險被保險業像,以狗、貓為主,且設有投保條件,狗為8周至9歲;貓為8周至11歲,而理賠範圍有醫療費用、寵物侵權責任及寵物協尋廣告費用。 明台產險解釋,所謂寵物醫療費用,包括罹患子宮疾病、膀胱結石、骨折、心瓣膜疾病、腫瘤、腎衰竭等116項重大傷病,單項理賠最高金額為5萬元,全年理賠上限為15萬元,但因為狂犬病未納入,所以無法給予理賠補助。 據瞭解,農委會原本就將狂犬病列入法定傳染疾病,因此寵物險保單設計時,開始就按照此規定,不列入保障範圍。 不過,明台產險強調,若因寵物行為造成第三人死亡、第三人體傷、第三人財物損失,飼主可依狀況申請理賠,也就是家中狗、貓感染狂犬病,不幸咬傷人時,飼主被要求賠償時,投保寵物險就有「侵權責任理賠」保障,最高金額10萬元。 至於泰安產險方面,寵物險的保障方式有寵物得病的醫療費用、寵物咬傷人的責任費用、寵物因病死亡的理賠費用,但寵物不論得狂犬病、因得狂犬病咬傷人、因狂犬病死亡,都不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