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晚會 獨鍾流行文化?

中國時報【黃文正╱桃園龜山(教育工作者)】 近十餘年來,每到歲末年終,各縣市競相舉辦熱鬧滾滾的跨年晚會,報載,今年各縣市所辦大型晚會,至少超過十場,各場主持人的費用則從三十萬到七十萬,邀請歌手、晚會中的軟應體等相關花費,動輒千萬以上。 文化的價值本不該以金錢來衡量,但金錢卻是推動文化欣欣向榮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然而多年來的縣市跨年晚會,卻完全獨尊金光閃閃的流行歌舞表演,媚俗地追逐大牌影歌星。不但在文化資源分配上不公平,對社會教育意義更是付之闕如。 把流行歌舞晚會還給商業機制吧!台灣近年來的流行演唱會發展蓬勃且成熟,在所有文化娛樂事業中,是最不必依賴政府的一種。一旦縣市政府晚會退出流行歌舞迷思,改以多元的文化表演活動,不但可以讓更多不同類型的演藝團體獲得生機,同時也可向社會推廣多元藝術,提高民眾娛樂活動的文化素養。而流行歌舞晚會不但不會因此消失,反而會由商業團體爭相舉辦,進而創造更大的娛樂事業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