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紅線就罰 銀行賣保單 銀行局放話嚴管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張中昌╱台北報導】 金管會17日已發函給銀行公會、信聯社,要求銀行銷售保單,不得有利用客戶存款資料,進行誤導或不當行銷,同時金控、銀行等母公司必須監督其保經、保代,是否有違反規定,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若有系統性、通案性違規,就會對金控、銀行開罰。 邱淑貞強調,銀行銷售保單、財富管理商品,每年檢查局金檢時都會列為檢查重點,銀行局也將不定時派員抽查,一旦發現銀行通路有不當銷售保單,雖然人員都掛在保經、保代子公司內,但若是通案性的缺失,就會對銀行或金控母公司以內控問題開罰。 金管會表示,有鑑於銀行銷售保單新契約保費收入已占壽險新契約保費的6成,且在日常監理時常接到客戶申訴銀行有不當招攬行為,為強化銀行通路管理及減少爭議,銀行局發函,要求各銀行、信合社等銷售保單必須注意3大點。 第一是約束所有人員不得利用客戶存款資料進行誤導、不當行銷,即勸誘或推介客戶與其風險屬性不相符的保單,也不能以定期存款利率與保單報酬率相比較、未告知保單風險及商品屬性,邱淑貞表示,如用類存款、過份強調投資型保單報酬率等都是不當行銷。 第二是銀行必須受理其人員招攬保單產生的申訴案,協助客戶與保險公司、保經、保代公司間進行協商。 第三是銀行及金控母公司必須落實內稽內控規定,督導其保經保代子公司,檢視相關申訴案有沒有違反規定。 由於銀行都是透過轉投資的保經、保代銷售保單,人員也掛在保經代下,以往發生糾紛都是保險公司或保經代負責,銀行局現在要求銀行也必須善盡督導責任,若是大範圍的違規,就會對銀行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