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 江揆:開放性議題

針對通姦罪是否要除罪化,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15日)表示,法務部研修小組討論多年,多數意見認為要維持現狀,所以尚未決定要修改刑法。但江宜樺認為,這是一個開放性議題,社會可以多加討論,也許將來會有新的想法。 文化部長龍應台14日在行政院會表示,婚姻關係並非靠警察敲門或偵探錄影維持,「通姦罪」已是落伍的法律,法務部應嚴肅面對「通姦除罪化」課題。 行政院長江宜樺15日在立法院院會答復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質詢時表示,行政院會討論這個問題,是因為在法務部提報的國家人權報告書中,國際委員提出的一條意見與刑法規定的「通姦罪」有關,他們認為大部分國家都已經沒有通姦罪的刑罰,建議台灣應該朝向「去刑責化」努力。 江宜樺表示,法務部長曾勇夫在會中已表達得很清楚,法務部刑法研修小組都在討論這個議題,雖然有人建議應該去刑責,但與會的多數學者與委員都認為要維持現狀,所以研修小組尚未決定要修改法律。 但江宜樺認為,「通姦除罪化」是開放性議題,整個社會都能多加討論。他說:『(原音)但是因為這是一個開放性的議題,所以我們不僅歡迎、鼓勵我們的同仁來討論,我們也歡迎整個社會對這個問題大家一起來討論,也許將來大家說不定會有一些新的想法出來也不一定。』 陳歐珀進一步詢問內政部長李鴻源的看法。李鴻源表示,這屬於法務部的職掌,他沒有個人看法。他指出,若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警察要維持社會秩序,但不會去干預這類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