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追奢侈稅怪房仲 求償敗訴

(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2日電)徐姓男子在台中買一間房子不到3個月就出售,被國稅局追繳奢侈稅。他歸咎代書及房仲未提醒而求償,但法院判男子敗訴。

根據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徐姓男子去年6月委託母親在台中市南屯區文山三街買了一間房,8月就委託房仲公司賣屋,9月成交,但徐母在法院審理時稱在售屋前即一再詢問房仲業者及高姓代書是否有奢侈稅問題,但均獲「沒有奢侈稅問題」。

去年底徐姓男子收到台北國稅局的公文,要求補繳包括罰鍰在內的新台幣91萬8000元奢侈稅,他因此對房仲業者及代書提出損害賠償的告訴。

不過法院開庭查出,在交易過程中,高姓代書已告知徐家,房屋所有權人名下必須僅有一房屋且戶籍需遷入,才無需繳奢侈稅,但徐母卻稱已問過其他代書,只要父母戶籍遷入即可。

台中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為,房仲業者及代書並未提供原告錯誤訊息,是徐母主觀上一直認為買屋後只要直系親屬設籍就可免繳奢侈稅的錯誤訊息,法官駁回徐姓男子的訴訟,全案還可上訴。102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