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本型傷害險 保障加分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倫敦奧運落幕,我國代表隊本屆拿下一銀一銅的成績,保險業者指出,現在只有少數人關注運動員的保險權益,建議運動員要注意醫療險、意外險的規劃,尤其還本型傷害險可提供傷害險保障,保險契約到期還可以退還保費,只是要注意承保限制,以及保費高低的問題。 除了奧運,林書豪、陳偉殷、曾雅妮、王建民等人在體壇的亮眼成績也帶動國人喜愛運動的風潮,激勵更多年輕人有意投入運動專業領域,但在運動員增進技能之餘,也背負碰到運動傷害後就無法繼續運動生涯的風險。 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經理余婉琴認為,運動員最需要率先規劃意外險、醫療險。傷害險是針對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而造成的醫療費用及殘廢進行補償。 舉例來說,像因打球的肢體碰撞而導致的骨折,就可運用傷害險所附屬的傷害醫療以彌補醫療費用,可是若因為長期從事某種運動而造成的運動傷害,像柔道選手習慣性的關節脫臼,可能就不在理賠範圍。 傷害險的保費與職業等級有關,目前各家保險公司在承作意外險時,會按照不同職業的風險分成6個等級,並依照風險等級進行收費,但不代表每家保險公司的職業等級分類皆為相同。 部分特殊運動方面,例如從事角力、柔道、空手道、特技表演、汽機車等競賽或表演等,因為風險程度過高,已明列在除外條款,不予理賠,或是在核保的審議過程中,針對部分運動員,保險公司也會在保險額度上有限制,包含壽險或傷害險僅能限額承保。 余婉琴指出,近年來業界推出的還本型意外險則可提供傷害險保險,同時兼具保本功能的商品,可以帶給運動員較充分的保障,但由於保費過高,在預算考量下,保額普遍較低,導致風險事故發生,理賠可能不足支應醫療費用。 她認為,運動員若經濟條件許可,可以將長期照護險種或長期安養險種納入保險規劃,當因運動傷害造成殘疾,甚至失去工作能力時,保險公司會提供一筆讓保戶自行運用的保險金,減輕家庭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