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還債不合理 卡債族籲修法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夫債妻償,使得配偶莫名背負債務,導致許多卡債族妻離子散。根據統計,今年1月至8月,由銀行或資產管理公司申請的「配偶剩餘財產分配」高達4千5百件,其中半數由台新銀行申請。配偶債務由另一半承擔,造成許多卡債族家庭失和,或不敢結婚怕連累家人。卡債自救會2日前往台新銀行抗議,呼籲立法院修改民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讓債務人親屬免於被追債。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委任律師林永頌表示,原本民法第1030之一條中規定的「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僅限於當事人本人提出申請,當初這條法令是為了保障配偶在離婚或者另一半去世時,依然保有財產分配權力,避免沒有固定收入的配偶生活頓時陷入困境。 幾年前,法令修改,容許非當事人也可提出申請,這種代位申請的規定,讓許多債權銀行或資產管理公司得以要求分配配偶財產抵債。林永頌指出,修法導致近年來由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提出的申請比例增加,許多債務人的配偶或許早已和債務人分居,一個人工作賺錢、養孩子,銀行要求分配一半薪水償債,許多配偶收到法院通知時嚇了一跳。 舊制讓卡債族不敢更生 林永頌直言,過去「父債子償」大家覺得合理,慢慢發現這等於是繼承貧窮,造成年輕人無法翻身,才修改規定;但「夫債妻償」的規定沒有修改,讓許多配偶害怕被銀行追債,只能將僅存的棲身房屋或微薄薪水拿來還債。 如配偶名下擁有不動產,「即使這是一家人棲身的地方,根本不可能拿去轉賣變現,卡債族只要申請更生或清算,就會被要求將不動產的一半產值拿出來償債。」林永頌強調,許多卡債族擔心房子會被法院拿走,所以不敢申請更生或清算。 資訊不足 阻礙申請 林永頌表示,修法後,更生和清算通過比例大幅提升,更生通過率從24%提高到60%,清算免責率則從原本的9%提高到40%至50%。不過,提出申請的比例卻沒有提高,推斷是擔心連累配偶所以不敢出面,此外,也可能是資訊不足。 林永頌積極要求修法,將民法配偶剩餘財產分配的申請權,回歸當事人申請制,債清條例相關內容也要修改。希望年底通過修法,卡債族願意還債,其親屬也免於被追債的困擾。 台新銀行出面回應,銀行會與債務人協商償債計畫,不會立即以司法手段追討,申請配偶剩餘財產分配也是依法辦理,未來若修法,銀行也會依照法令規定處理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