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則加重新制上路

更趨嚴格的酒駕罰則新制今(十三)日正式上路,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王賢基昨(十二)日表示,由於駕駛酒測值達○‧二五(過去是○‧五五)就會被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透過媒體的宣傳與報導,民眾警覺性會更高,相信一定可以產生嚇阻效果。 立法院新修正通過的中華民國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今(十三)日生效。王賢基昨天受訪表示,依據修正後的條文,包含吐氣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五以上,就會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而警方也會配合強力執法。 對於記者詢問,現在新的規定,包括酒測值及罰則都趨於更加嚴格,究竟能否產生嚇阻效果?王賢基回說,一定會有效果!過去一段時間以來,雖然警方取締件數增加,但是移送法辦人數已經明顯減少,這代表民眾比較小心,開車時不敢再喝酒了。 由於王賢基舉五月份的統計數據表示,死亡人數較去年同期已經減少五十一人,效果已經顯示,這也是警方強力執法與宣導,讓大家都有了共識。記者說,由此可見國內酒駕問題實在太嚴重,王賢基回答說,世界各國都很嚴重,包括歐美國家,或者歐盟在內的寒帶國家,酒駕問題都很嚴重,「世界各國都是這種情形」。 王賢基提及,全世界各國的酒駕問題都一樣,只是國外沒有像國內的媒體一再報導,而這多少會增加一些警惕的作用。他強調,警方一定會依據新的規定執法,「抓到了一定不能講情」,雖然每個人體質不同,無法確定喝幾瓶就超過酒測值,但他還是要再次提醒民眾,只要喝酒就不能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