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欠缺區設分行 金管會擬鬆綁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彭禎伶╱台北報導】 為讓金融服務能城鄉均衡發展,金管會銀行局昨(17)日預告將修正相關辦法,未來國內銀行、信合社,只要願意到「金融服務欠缺地區」設置分支機構,將可不受現行增設據點的申請條件、家數、時間等限制,隨時都可提出。 同時,國內銀行、信合社現有的分支機構,若當初通過申請設置,是因為「地點有益城鄉均衡發展」而獲准開設的分行,除經核准,將從現行規定三年內不得遷移,延長為七年內不得遷移。 目前所謂「金融服務欠缺地區」,金管會的定義,是前一年度每10萬人平均擁有國銀、信合社分行家數低於四家者,根據統計,現在有172個鄉鎮屬於「金融服務欠缺地區」。 銀行局副局長張國銘表示,完成預告程序後,國銀或信合社只要願意到「金融服務欠缺地區」設置分行,隨時都能提出,不會再有時間限制,且也能不受現在增設分支機構時,要求需要達到一些規模條件。 他舉例,金融機構若要申設分行,申請時的稅前淨值報酬率(ROE)必須是前三年平均值的1.5倍,但「金融服務欠缺地區」設分支機構,可以不受限制。 至於國銀、信合社的分行,過去獲准設置原因是有益城鄉發展,未來除了主管機關核准,原本不得遷移的規定,也將從三年時間延長為七年。 張國銘指出,2007年開始有九家金融機構曾因此獲准增加分行,而目前也都暫時沒有分行遷移情況,未來也希望這些銀行可持續深耕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