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開放向前衝 金管會建基石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3日電)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鼓勵金融開放、創新同時,也期望金融機構可以落實法律遵循,因此金管會要求金融機構下半年要建置完成專職的法遵主管或機構,負責人要為副總層級以上。

曾銘宗強調,鬆綁金融業務同時要建立基本的基石,以做好消費者的保護。

他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個月將修正內稽內控相關法規,要求銀行、金控及大型的保險公司要設置專責的法律遵循主管或部門,必須為副總層級,在新商品推出之前必須要先審核,評估法規遵循的情形,並且還要向董事會報告。

曾銘宗表示,現在金融業務、產品逐步鬆綁開放、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銷售商品也愈來愈複雜,以及國外的法規與洗錢防制等3個考量因素,必須要求銀行、金控及大型的壽險公司約有10家必須要設置專責的法律遵循主管或機構。

曾銘宗說,過去確實有金融機構所推的商品是遊走在法律邊緣。他認為,設置專職的法遵機構或者是主管,必須為金融機構所推的產品負責,如此金融機構所推的商品就會小心謹慎,也落實了對消費者的保護。

根據金管會的規劃,法遵人員必須要登錄,並且若有簽署、審核的業務、商品,也要有法律上的責任。

另外,金管會已經針對5家大型信用卡發卡銀行進行金檢,而金檢的報告,檢查局也移交給銀行局,銀行局請違規較為嚴重的銀行陳述意見之後,才會進行懲處。曾銘宗說,其他28家銀行也要進行全面性的金檢,預計2個月內可以金檢完成。

金管會發現,近期有不少民眾檢舉,銀行任意的調整信用卡利率,甚至金檢時也發現,有1家銀行很高的比例的持卡人適用的利率都是18%到20%左右。

曾銘宗說,這就是沒有落實風險訂價,原本持卡人的信用風險沒這麼高,銀行卻向持卡人索取高利率或費用,對於持卡人來說也相當不公平。

曾銘宗表示,若銀行沒有落實信用卡風險訂價,不排除暫時停止銀行辦理該項業務。103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