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賣保單 專家:營業稅宜降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1日電)金融總會金融稅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得山建議,銀行行銷保單的收入,應該比照證券業務一樣,屬於專屬本業的營業收入,適用2%的稅率。

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日前舉辦「金融業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之範圍認定及其營業稅問題探討」研討會,王得山說明時,做以上表示。

金融總會表示,現行的加值營業稅及非加值型稅法規定,銀行經營非專屬本業的銷售額,適用5%的稅率;若是辦理專屬本業的銷售額,則是適用2%的稅率。

王得山表示,銀行自民國90年度開辦銀行保險以來,不論是銀行本身、保經公司、保代公司都自動按照5%的稅率繳稅,避免國稅局核定違章處罰補稅,影響公司的信譽。

王得山說,財政部終於裁定,保經公司、保代公司今年銷售保單,是屬於專屬本業的銷售,適用2%的稅率,不過銀行銷售保單的收入,尚未裁示。

王得山表示,依照法規,銀行辦理證券業務,是被認定為專屬本業的業務,稅率是2%收取,主要原因是銀行辦理證券業務是主管機關核定的業務;且證券業務是屬於金融業務的一種。

王得山認為,銀行兼賣保單的收入,是主管機關核定經營的業務,且同是屬於金融業務的一種,若按照辦理證券業務同樣的邏輯,銀行賣保單應屬於專屬本業業務,營業稅應該調降。

此外,王得山說,除賣保險收入之外,信用卡業務、受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收入也應一併考量釐清。10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