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看險 注意定義及理賠內容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日電)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精算處一等專員張志宏表示,各保險公司的長期看護險理賠定義、給付內容不盡相同,建議選擇投保時應了解長期看護狀態的理賠基本條件以及給付內容。

張志宏說,長期照護的病人花費很大,包含一次性花費如買輪椅、電動床、氣墊以及特殊衛浴設備等;以及長期性費用,如照護費用及日常生活費用。

張志宏表示,需要長期看護者,平均每個月照護費用大約新台幣2萬至7萬元,一年至少要24萬元以上,一般家庭若要照護老人又要教養小孩,經濟壓力非常沉重,因此需要長看險的保障。

張志宏表示,市面上銷售長期看護險的保險公司有8家,包含台壽、保誠、國泰、中壽、國華、新光、富邦以及三商美邦人壽,而南山人壽已經停售。

張志宏指出,各家長期看護險的類型、理賠定義及給付內容不盡相同。

他說明,有些是綜合保險型,也就是說身故時將保戶的保費返還,而綜合保險內又分帳戶型及非帳戶型,帳戶型長看險身故時,保險公司會將已支付的長看費用扣除返還,非帳戶型則是不扣除。

另外,還有健康保險型長看險,通常是附約的形式,身故不返還長看險已繳保費,但會比較便宜。

張志宏說,除類型不同之外,各保險公司的長期看護狀態及判定定義也不相同,部分保險公司是以ADLs(日常生活活動能力)中6項如無法飲食、穿脫衣物、走動、就寢起床、沐浴或排便尿無法自行為之,符合3項就屬於長看狀態,進行理賠。

但有些保險公司則是以計分量表,如意識、行為能力、臥床、攝食、大小便、沐浴及更衣障礙評分,若累計超過一定分數(如250分)者,才屬於長看狀態,才會理賠。

張志宏建議,購買長期看護險時,保戶應該了解所購買保單長期看護狀態的定義,要達到什麼狀態,保險公司才會理賠;以及給付的內容,例如一次給付的金額、給付長期照護費用的頻率,通常為每半年給付一次、理賠的次數有些保險公司不限次數,有些保險公司則限制最高30多次等。

張志宏坦承,現在的長期看護險商品結構複雜、長期看護的狀態各家判定以及定義不同,容易引起糾紛,增加申訴的機率。

張志宏表示,保險業已經研擬標準版本的長期看護狀態定義以及判定的方式,樂觀的話,預期今年定義將會出爐,未來還要繼續研議示範條款及建立配套措施。101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