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哲男偽證案逆轉 更一審改判無罪

前總統府副祕書長__陳哲男因為涉及司法黃牛案、除了被依貪汙罪嫌判刑之外,還牽扯出另一起教唆做?證的案外案。陳哲男在一、二審都被判刑5個月,但是今天高院更一審出現逆轉,法官把涉案的三個人全部改判無罪!而全案仍然可以再上訴. 2002年新偕中建設前董事長梁柏薰,找上當時的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賄賂他六百萬希望協助擺平司法案件,後來陳哲男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上個月更二審判決八年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但本案還有一個案外案偽證罪,陳哲男在這起疑似司法黃牛案曝光後,涉嫌要求高等法院前庭長李文成,教唆白手套楊振豐作偽證,向檢察官供稱陳哲男與梁柏薰沒有金錢往來關係企圖脫罪,楊振豐因此被控偽證罪,陳哲男與李文成也被控幫助偽證罪,三名被告一、二審都被判有罪。 不過13日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司法官在證人作證時,應該告知可以行使拒絕證言權,以免證人因為自己的證詞,面臨可能被追訴或處罰的風險,更一審法官調查發現雖然楊振豐做偽證,但檢察官94與95年,兩度以證人偵訊楊振豐時,卻未依法告知楊振豐擁有拒絕證言權的權利,法官認定檢察官偵訊違反法定程序,認定楊振豐偽證罪不成立,陳哲男與李文成的幫助偽證罪,自然也不成立,所以判決兩人無罪,不過全案還可上訴。 記者 張志雄 謝其文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