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免明細 持證明聯即可退換貨

紙本電子發票自今(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且採取格式統一、發票與明細分離、交易明細不主動列印之作法,實施初期部分營業人仍會主動列印交易明細,反造成民眾的困擾。為落實無紙化措施,財政部已規定,今後民眾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退換貨,無需再保留交易明細。

財政部表示,電子發票經過3年多推動,致力推動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對於不習慣以載具索取的民眾,則提供紙本電子發票因應,但民眾普遍反應發票長短不一不方便整理,故自今年1月1日起,配合雲端儲存的方式,紙本電子發票正式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在紙本規格上一律改為寬5.7公分,長9公分,發票與交易明細分離,除非民眾主動要求,營業人將不再主動提供交易明細。

財政部強調,民眾可經由「電子發票證明聯」上的二維條碼(QR code),即能透過APP掃描查詢交易明細,預計將能大幅提升節能減紙的效益;若有交易明細需求的民眾仍可要求營業人印出,做為報帳、對帳使用,絕不影響消費權益。

但目前仍有部分營業人不論民眾是否有需求,仍會主動列印出交易明細,反而造成民眾的困擾。財政部說明,因為電子發票資訊都儲存在雲端,營業人透過證明聯上的條碼都可查詢完整的交易資訊,民眾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退換貨,無須保留交易明細,將會積極輔導營業人改善。

財政部強調,電子發票推動的初衷,是希望發票雲端儲存全面無紙化,財政部將持續推動民眾多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不但能享有自動對獎與中獎獎金自動轉帳的服務。每期統一發票開獎同時再增加「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2,000組、每組2,000元的中獎機會,請民眾支持電子發票政策,踴躍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