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比基尼有優惠 婦團批北市府物化女性

穿比基尼有優惠 婦團批北市府物化女性

新頭殼newtalk 2013.07.05 黃郁姍 涂鉅旻/台北報導

台灣女人陣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今(5)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出近期水上樂園、游泳池推出的「女性比基尼優惠活動」,是歧視、物化女性的行為;台灣女人陣線理事長黃淑英更批評,台北市政府委外的廠商,竟以此為噱頭促銷青年公園游泳池,台北市政府此舉不但沒有善盡主管機關監督責任,更帶頭加深女性刻板印象。

夏天到了,許多民眾會到游泳池、水上樂園游泳、玩水消暑,業者為達到促銷目的,推出如「比基尼之夜」等方式優惠。不過,黃淑英質疑,為什麼不舉辦「男性丁字褲之夜」、「兒童免費之夜」,而要用「比基尼之夜」這種會引發民眾對女體偷窺慾望的方式進行宣傳?身為首善之都的台北市政府,尤其應該帶頭落實「性別主流化」,而非強化女性身體物化,各級機關也應致力落實2012年通過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

黃淑英又說,她今年已62歲,要她穿著比基尼在路上走也很奇怪,她不敢這麼做,也相信有很多人跟她一樣不敢這樣穿。她還說,政府的優惠方案應該兼顧普及性跟合理性,不該有性別歧視,或身材上的歧視。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陳怡君表示,台北市政府應該引領正當社會風氣,即使是委外專案也要落實,而不是民間怎麼做就照著怎麼做,並表示以女性穿比基尼免費來促銷青年公園游泳池,是一個想像力的匱乏與行銷的怠惰,也使「游泳池夜店化」。但難道行銷只有這些方式嗎?她認為,青年公園游泳池推出如「親子之夜」、「夫妻之夜」等方式,也可以達到行銷目的。

婦女團體強調,台北市政府應立即取消具性別歧視的「女性比基尼」之夜優惠活動,提供符合公平合理原則的優惠方案給市民,落實「CEDAW」法,也呼籲民間舉辦此類活動的水上遊樂園,應停止歧視女性,使水上樂園成為適合家庭的暑期休閒去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