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大廠 須自負產品檢驗責任

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味全、統一等食品大廠接連出包,民進黨團昨(12)日強調,這些大廠都有研究中心及檢驗能力,不應出事就推給原料廠商,將修法要求一定規模以上食品製造業須自負產品檢驗責任。 國民黨團也回應,若有助食安制度都可以討論。 民進黨團昨天舉行記者會,黨團幹事長高志鵬表示,根據2012年的統計數據,味全產值達154億元,市占率達7.89%,統一更高達416億元,占了24.51%,幾乎是占了整個台灣食品市場的四分之一,但這些大廠一出事,卻是把問題推給原料廠商,說自己是受害者,「那消費者的冤屈,要向誰去投訴?」 他說,這些大廠有自己的通路,還有自己的研究中心、實驗室,以味全和統一為例,兩家的研院中心都叫中央研究院,擁有檢驗能力,應該為消費者把關。 因此民進黨團將修法,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食品大廠,就原物料及添加物等進行實質檢驗,負起把關責任。 他說,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業者違規導致消費者受害,應負連帶賠償責任。黨團準備提出修法,比照消保法「無過失主義」,廠商不能再推責任給上、下游。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則表示,依照現行食管法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但自2000年至今,主管機關僅公告水產、肉類加工、餐盒等三個食品業適用,馬政府上台後,更僅僅只有公告乳品加工食品業一項。 她說,近來發生的塑化劑、毒澱粉到混充油,相關食品業別都未納入安全管制,呼籲衛福部應儘速訂定計畫,將高風險及國人大量食用的類別強制納入適用。 對民進黨團的主張,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表示,食安問題不分藍綠,如果有助建立食安制度,合理且能執行的的修法內容都可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