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疏失成植物人 判賠四千萬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9日電)口蹄疫專家何維莊15年前到醫院動手術,卻因麻醉疏失成植物人。最高法院先前已判何的丈夫可獲賠逾新台幣3200萬元;家屬另追加求償,法院今再判賠1050萬元。

何維莊的家屬總計可獲賠超過4000萬元,創下國內醫療糾紛損害賠償最高紀錄。

法院判決指出,何維莊於民國85年12月間,到台北市立婦幼醫院(今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動手術摘除子宮,傅姓麻醉師發現何缺氧,卻未即時做氣切手術,導致何成為植物人。

傅姓麻醉師已遭法院以業務過失重傷害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定讞;民事部分,何的丈夫提告求償6800萬元。案件纏訟10多年後,最高法院於96年間,判決醫院與傅姓麻醉師應連帶賠償何2300萬元,加上利息可獲賠超過3200萬元定讞。

何的丈夫另向法院追加起訴,要求醫院及醫師給付95及96年間的看護費、醫療費及日常必需品支出費;高院審理,判決醫院應再賠償1050萬餘元,醫院不服提起上訴,但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10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