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台:通姦罪落伍了

文化部長龍應台今天(14日)在行政院會中就「通姦除罪化」提出看法。龍應台事後表示,婚姻關係並非靠警察敲門或偵探錄影維持,她認為「通姦罪」是落伍的法律,法務部應嚴肅面對「通姦除罪化」課題。 行政院上午舉行院會,法務部在會中報告「國家人權報告推動辦理情形」,文化部長龍應台特別針對「通姦除罪化」發表看法。 龍應台指出,早期台灣公民會因為國家有「刑法100條」覺得很羞恥,也會為台灣還有「出版法」箝制言論自由而抬不起頭來,隨著這些落伍法令一個個解除,台灣人民越來越為自己感到自豪。 但對於台灣目前仍存在「通姦罪」,龍應台相當不以為然。她認為每個人都有身體自主權,婚姻關係不是靠警察敲門或偵探錄影維持,法務部應嚴肅面對「通姦除罪化」。龍應台說:『(原音)我自己會是覺得說,我們這是什麼時代了,你身體的權利不是你(自己的)嘛?我們這是什麼時代了?難道婚姻要靠警察去敲門、偵探錄影來維持你的婚姻嗎?我們的婚姻好像已經不是那個階段了。』 龍應台的這番談話也獲得在場台南市副市長顏純左的支持。顏純左認為,夫妻結婚後,身體權屬於自己、對方,還是雙方共享,這個問題值得討論。他指出,根據刑法規定,夫妻間也可能構成強暴罪,所以法律的意旨和精神明顯相互矛盾,「通姦罪」的適宜性值得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