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刑責能否嚇阻酒駕? 線上PK

新頭殼newtalk 2013.06.04 柯昱安/綜合報導

立法院於5月31日通過酒駕新標準,不僅下修酒測值標準,更將酒駕肇事致死的刑責提高至最高10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藉由提高刑責,以收嚇阻酒駕與肇逃的效果。而更為嚴謹的法條,是否能嚇阻酒駕事件?新頭殼特別針對此議題開放《線上辯論》,歡迎網友前來發表您的意見。

鑒於近年以來,酒駕肇事事件頻傳,為回應民意需求,立法院於5月31日正式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之4的修正草案。未來酒測值將下修至0.25%,駕駛人只須飲用大約為2瓶啤酒或半瓶紅酒,酒測值就有可能會超標。

對此,贊成者認為,台灣對於酒駕的法律與許多先進國家比較起來,顯得較輕,因此加重酒駕刑責,勢必可以有效嚇阻酒醉駕駛。但反對者認為:「使用刑責是嚇阻酒駕的最後手段。」並建議:政府應該從加強預防著手,而非一昧地增加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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