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酒駕重罰 標準降刑責加重

軍人酒駕重罰 標準降刑責加重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條文修正草案」,明確酒駕取締的標準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30萬元。另一方面,原本院會今天也要同步修正刑法的酒駕標準,但由於民進黨立委林佳龍認為,肇事逃致人死亡或重傷者,也該同步加重刑責,因此全案等交付協商後再行處理。

(程平報導)

參與審查的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表示,這次的修法主要是因為馬總統宣示要嚴懲酒駕,因此才會在刑法中降低酒駕取締的標準,但由於軍人是適用的是陸海空軍刑,因此特別配合刑法做出修正,未來國軍只要是酒駕被查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30萬元。因而致人於死,處3到10年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到7年有期徒刑。

不過原本院會也要同時在刑法中調降酒駕取締標準,但由於林佳龍認為,肇事逃逸的刑責也該加重,因此暫時交付協商擇日再處理。林佳龍說,希望能藉由加重肇事逃逸的處罰,讓肇事者能夠停下車來儘速協助傷者就醫,或許還能多挽救一條生命。

依據林佳龍的主張,希望能讓肇事致人與死或重傷逃逸者的刑責,與致人受傷者切割,提高為1到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