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不友善 媽媽不敢帶孩子出門?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母親節將至,但嬰幼兒媽媽卻大嘆出門不方便!許多媽媽指出,公共廁所沒有親子共用的設計,或是逼小孩上大人的廁所;出門停車、搭車,常會遇到空間或設施不友善等困擾,種種使用育兒設施的不便,都讓媽媽視帶小孩出門為畏途。

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表示,媽媽們育兒很辛苦,減輕媽媽的育兒壓力,要從營造友善育兒環境做起,建議政府要普設親子廁所、親子停車位與親子車廂,讓育兒媽媽帶孩子出門安心無礙。

王育敏指出,台灣現行育兒環境,有三大不友善之處,包括1.太少親子廁所:根據環保署統計,截至今(104)年3月底止,6歲以下兒童有140萬3,929人,但是全國列管的親子廁所卻只有126間,平均1萬1,142名幼兒才分到一間親子廁所。親子廁所除了不普及外,更有分配不平均的問題,其中108間親子廁所都設在台北市,佔了8成5,其他縣市不是沒有設置,就是只有個位數。因此,常看到媽媽帶小男生到女廁,爸爸帶小女孩到男廁的情況,造成家長與小孩的不便。

2.缺乏親子停車位:為了體貼父母須拿取嬰兒車、抱小孩上下車,需要比一般停車位更大的停車位,國內部分大型賣場和商場已經開始在出入口處設置親子停車位。另外,台北市、高雄市、台南市、基隆市、宜蘭縣與台東縣等縣市,為了提供友善便利的孕婦停車環境,開始設置「孕婦優先停車位」,但因缺乏法源依據、無法限定對象使用,孕婦優先停車位若遭佔用也無法開罰,加上停車位往往都是正常寬度,對孕婦來說上下車時頗為困難。

3.沒有親子車廂:育兒家庭出門,需要攜帶較多行李和推車,非常不方便,且小孩不耐久坐,因此日本、芬蘭等國均設有育兒家庭專屬的「親子車廂」。在考量親子需求下,親子車廂設有較大的嬰兒推車與行李放置空間、哺乳室、設有尿布台的親子廁所、安全扶手、遊樂設施等專屬育兒家庭的設施,甚至還有針對小孩身形的「小座椅設計」,讓育兒家庭得以安全、安心出遊。

為此,王育敏提出三大主張,包括1.普設親子廁所:設置獨立的親子廁所有其必要性,未來全國各縣市都應設有獨立的親子廁所,尤其是交通運輸場所(如客運轉運站等)、孩子經常出入的公共場所(如公園、圖書館等)都應優先設置。

2.增設親子停車位:擴大現行孕婦優先停車位政策,成為親子停車位,讓媽媽從懷孕到育兒都可以使用。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的停車位作為親子停車位,車位未滿50個的公共停車場,至少應設置1個親子停車位,且為了避免被佔用,應給予法源,讓設置親子停車位得以普及,真正嘉惠到育兒家庭。

3.設置親子車廂:為方便親子出遊,高鐵與台鐵應設置親子車廂,一方面可以方便父母照料小朋友,另一方面也打造孩子在旅途中的行動樂園。

王育敏認為,政府鼓勵生兒育女,不能只從提供津貼補助著手,更迫切的是在公共空間全面落實友善親子的相關措施,讓媽媽們具體被支持,才能提升生育的意願。王育敏指出,日本在「少子化社會對策綱領」將「營造育兒的安心與安全環境」,作為其於公共場所及民間企業設置友善親子設施的依據;新加坡也於2013年在「建築物無障礙準則」中納入公共場所設置友善親子設施的規範,並提撥經費補助增加設置誘因。

王育敏將提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條文,普設親子廁所、親子停車位、親子車廂等友善親子設施,使其設置有法源;同時要求主管機關加強推廣、補助親子廁所、親子停車位與親子車廂的設置,進而編列足夠預算來打造友善親子的育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