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鼓勵民眾換電動機車 環保局加碼補助

記者賴淑禎/台中報導

燃油機車會排放空氣污染物,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電動二輪車,並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佈「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再祭出加碼補助方案,汰舊換購TES核可的重型電動機車,最高可獲補助4萬4,800元。

為加速台中市民汰換老舊機車,市府環保局表示,凡淘汰設籍為台中市的二行程機車並換購經由經濟部工業局認證(Taiwan E-scooter Standard;簡稱TES)核可的重型電動機車,最高可獲政府機關補助4萬4,800元。加碼補助計畫實施後,民眾若新購電動機車每輛補助8,000元,同時汰舊二行程機車者再加碼至1萬元。

另外,為照顧弱勢族群,如果是台中市民並符合中低及低收入戶者,最多可申請2萬6,800元補助。若民眾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最高也可補助至1,500元,汰舊二行程機車並購買電動(輔助)自行車最高可補助至2,000元。

市府環保局提醒民眾,這項購置電動機車補助計畫除台中市加碼補助外,可以再搭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或經濟部工業局補助款,這樣可以減少民眾購車成本,提升汰換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