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確定延至102年上路 費率擬採4.91%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二代健保在各界質疑聲不斷之下,確定延後上路!行政院今(3)日舉行二代健保實施說明會表示,行政院長陳冲指示二代健保自10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但新費率仍未確定。行政院指出,如採4.91%之費率,則可在105年以前維持健保之財務平衡。

關於外界擔心健保補充保險費開徵程序有困難,行政院衛生署今天下午召開記者,由衛生署長邱文達、健保局長戴桂英、財政部次長曾宗銘親自對外說明。

行政院新聞局表示,行政院長陳冲指示二代健保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衛生署應於101年6月底前完成相關法規修訂,並即規劃加強宣導,務必妥善完成各項準備工作與配套措施,使新制轉換順利。

行政院表示,就保費收取,尤其是補充保費收取之執行面細節,仍須對民眾加強宣導與酌留扣費義務人扣款之規劃與作業時間,為能充分準備,行政院決定自102年1月1日實施二代健保。

在保險費率方面,政院表示,二代健保實施後,費率之調整須由全民健康保險會(健保會)依照「收支連動、財務平衡」原則審議,經衛生署轉報行政院核定。目前依健保局之各種分析,如於102年1月開始實施二代健保,並採4.91%之費率,則可在105年以前維持健保之財務平衡(不含安全準備)。健保局將以上開費率(4.91%)做為建議方案之一,提兩會聯席會討論,如有共識,衛生署將依照規定報行政院,行政院將依法予以核定。

有關健保費補助款改由中央負擔部分,政院說明,新修正健保法明文規定,原來各級政府應負擔之健保費補助款,將由中央統一負擔。為解決地方政府就健保費補助款之預算編列問題,行政院傾向將與健保補助款之負擔有關三個條文(27、28、35),提前實施,相關預算於101年下半年可由中央政府全額負擔。

行政院表示,對弱勢保險對象的保費差額補助,將持續至二代健保實施日為止。而低收入戶之健保費,已由政府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之保費,於99年12月社會救助法修正後,已自去年7月開始,由政府補助其半數保費,上述措施已兼顧弱勢民眾經濟負擔,因此未來配合費率調降取消保費差額補助,影響層面有限。

同時,陳冲要求衛生署應利用多出來的準備期間,做好詳細的規劃與充分的準備,包括遴選種子教官,全面展開溝通與宣導工作,讓民眾、企業界及扣費義務人,對補充保險費如何負擔?如何扣取?都能有所瞭解,以利新制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