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母恐摻鹽2個月 殺人罪恐判死

伯母恐摻鹽2個月 殺人罪恐判死

鹽奶殺嬰案,凶嫌鄒姓伯母供稱,「一人犯案,兩種鹽巴,三次下手」,只想讓緗緗「拉肚子」,律師今天二度律見後說,緗緗在第一次發燒後,伯母就沒再摻鹽,絕非蓄意殺人,充其量只是犯下刑度較輕的「過失致死」或「傷害致死」罪,但檢方認為犯行可能長達2個月,朝最重可判死刑的「預謀殺人」罪偵辦。

二度律見,律師替鄒姓大伯母換上塑膠框眼鏡,也準備了藥物和健保卡,希望她有病就向看守所申請就醫,保重身體,一個小時會面結束,律師代伯母轉達喊話,絕非故意害死姪女緗緗。

大伯母打出「123」策略,強調「一人犯案、摻兩種鹽巴、分三次下手」,在緗緗9月中第一次發燒送醫後,就沒再添加鹽巴,也承認緗緗喝的兩罐奶粉,各加1~2次海鹽或精鹽,每次約一個掌心的份量,用意是想嚇嚇弟媳,讓女嬰拉肚子哭鬧,並非意圖殺害。

只是檢方發現緗緗體內的血鈉值極高,懷疑大伯母犯案時間長達2個月,不會只有3次,由於放鹽次數、時間和分量都會影響罪刑,如果不是刻意,則涉及過失致死或傷害致死罪,不至於判死刑,若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最重判死,為了儘快釐清案情,本周就會二度借提大伯母,模擬摻鹽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