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店商標大戰 金礦判賠36萬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主打中低價位的知名咖啡連鎖店「金鑛咖啡」,不滿同行「台灣金礦」侵害商標權,一狀告上法院。最高法院認為,「金鑛咖啡」商標早在十年前就登記註冊,「台灣金礦」以「金礦」作為公司名稱,同樣販賣咖啡產品,易使消費者混淆誤認,廿日判「台灣金礦」公司要賠新台幣卅六萬元,並登報道歉確定。 金鑛咖啡公司表示,從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起,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以「金鑛咖啡」在台北及高雄等地開設咖啡連鎖店。九十七年間,台灣金礦公司卻在台北市民生西路以「屏東金礦咖啡」的招牌開店,販售咖啡商品。 經溝通後,台灣金礦公司雖然卸下招牌,但仍以字形、字音、字義相近的「金礦」二字作為公司的名稱,造成消費者誤以二家公司是關係企業,金鑛公司因此提出侵害商標權告訴。最高法院審理認為,台灣金礦公司未經同意,使用已登記註冊的「金礦」文字,並經營相同的商品或服務業務,導致消費者誤認,侵害商標權,昨判台灣金礦公司敗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