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宅 租金、稅金兩頭燒

工商時報【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買到地上權住宅的消費者,恐怕會因支持政府政策、卻淪為政府懲罰下的犧牲者。 台北市松勇路的地上權住宅一位住戶指出,地上權住宅存在著居住正義下的不正義,光是近14年來,每年繳交的地上權租金暴增6成6,但不動產價值卻逐年遞減,「公告地價劇烈調升,已讓地上權地租成為沈重負擔,住戶陷入進退失據的窘境。」 松勇路地上權住宅住戶指出,14年前聽政府的話,響應推動地上權政策,用市價約6、7折買下房子,地上權年限50年、交屋之後每月按公告地價的5%,繳交租金給財政部國產局。 該名住戶指出,如今地上權使用年限只剩下36年,房屋價值隨著使用年限遞減而降低、但房屋稅、地租卻反向暴增,再加上課徵豪宅稅,「面對使用權逐年遞減,豪宅稅上身,地租暴漲的三面夾擊,讓我們住戶陷入進退失據!真是情何以堪。」 據了解,該松勇路地上權住宅,以105坪房子為例,民國88年地租是每月4萬多元,到102年增至6.7萬元,14年繳庫地租暴增達66%。 新上任的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日前表示,將大幅調高公告地價接近市價,若依調整目標為公告現值5成推算,住戶取得地上權後的20年,恐怕要負擔8倍以上的地租,1個月高達35萬多元。 該住戶認為,此地上權住宅是純住宅,承購戶租地是居住使用,但地租計算竟與作商業不動產地上權開發案相同。這樣的地租,讓當年已繳交一筆市價6成多的權利金給政府,日後每月又固定繳地租,以實質幫政府養地的住戶,有一條牛被剝多層皮的感覺。 住戶表示,公告地價每3年大幅調高、造成地上權地租金大幅攀升,一戶地租已高達每月6.7萬元,「這叫做溫水煮青蛙!買地上權住戶愈久、才愈感受到有感地租。」相信沒幾年就會追上市價,現在住戶賣也不是、不賣也不是,真不知道如何才能解套? 據指出,去年以來,松勇路該地上權住戶,陸續向北市府、國產局、立委等單位陳情,但未獲答覆;後來也向台北市稅捐處,提出訴願書。 不過,國產局已在去年進行標售地上權土地時,酌情調降地租從公告地價的5%降至3.5%,顯示國產局了解5%地租偏高;反觀松勇路地上權案陳情,希望調降地租至3.5%仍遭拒,理由是地租應以當年合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