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資料不公開 仲介跳腳

中國時報【王玉樹、李明賢╱台北報導】 內政部發布修正「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修正條文,規定以後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不可公開所有權人的完整住址資料,以保護民眾個資。對此不動產仲介經紀聯合會昨日發文痛批內政部「想做對的事,卻變成錯的決策」,認為這個政令將造成更嚴重的反效果,未來房仲業登門拜訪的事情只會增多,不會減少。 不動產仲介經紀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怒批,去年因為政府打算朝此方向規劃,造成許多業者近日大量地毯式先去調閱與搜刮所有住戶謄本存放起來,未來必然以此資料地毯式去拜訪,造成更多民眾困擾,「所以原本對的事,變成錯的決策。」 李同榮說,不只如此,房仲不單被客戶委託賣物件,也會被委託買,許多民眾也想事先知道想買的物件有沒有土地糾紛、超貸情況,如今禁止也是損及他們權益,更不便民。 他強調,在美日先進國家地籍資料都是透明公開,且去年全聯會已經訂定房仲業倫理規範自律,超過9點去拜訪客戶將處罰6到30萬新台幣。因此要求比照中華電信電話,以「公開為原則,申請隱藏為例外」。 此外,內政部預定今日公布最新一波不動產實價登錄資料,新增1萬7千多筆交易資料。累計至今,可供查詢的成交案件資料已達62萬3千多件。 內政部指出,為配合行政院政府資料開放(open data)政策,自去年7月1日起開放民眾免費下載當期發布的實價登錄資訊,累計至2月23日為止,共計有9萬5千多人次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