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食物 禁促銷、贈品

立法院初審通過「食管法」修正案,對垃圾食物應限制附贈品方式促銷,同時應限制播出垃圾食物廣告;圖中的小妹妹開心地吃著速食兒童餐,前方是附贈的玩具。(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管婺媛、馮景青╱台北報導】 市面上不少零嘴、速食餐,都附贈玩具吸引兒童購買食用,但立法院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增訂「垃圾食物條款」,未來由專家學者會議判定有害兒童健康的食品,將嚴格限制促銷活動與廣告播放。 根據草案,未來如巧克力、洋芋片、炸雞、薯條、可樂、含糖飲料等速食或零嘴,恐怕都不得再有促銷活動或附贈玩具。 避免兒童攝取過量 全球速食業龍頭麥當勞的執行長湯普森,日前在年度股東大會遭到一名九歲小女孩漢娜.羅伯森當眾訓斥,直指麥當勞鎖定兒童為對象,製作有害兒童健康食物的廣告。漢娜此舉不僅在網路上爆紅,獲得熱烈迴響,其引發的連鎖效應也在昨日的立法院發酵。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以我國兒童肥胖問題日趨嚴重為由,提案修正《食管法》,主張嚴格限制兒童飲食,包括餐飲業者不得以玩具贈品作為推銷手段等,避免兒童受到誘惑而攝取過量有害健康的食物。 立院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王育敏等人提案,條文明定衛生署未來對於特殊營養食品、易導致慢性疾病或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食品廣告、促銷應限制與停止刊播。 若有業者違反該項規定,將處四萬至廿萬元以下罰緩,主管機關並可按次連續處罰;情節嚴重者,業者需刊登更正廣告,若仍未改進,則處十二至六十萬元以下罰緩。 將邀專家界定標準 不過,到底何謂對兒童身體健康有害的「垃圾食物」?王育敏說,範圍確實很廣,也難以定義,但根據營養專家指出,所謂垃圾食物大多是高鹽、高糖、高熱量食品,兒童長期攝取過多,恐有礙健康,未來衛生署在訂定「垃圾食物」時,應參考相關指標。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也指出,所謂「垃圾食物」確實難以界定,因這牽涉每人每日攝食量,未來將盡快邀集食品、營養等專家共同討論研議,如何以正面或負面表列方式整理出名單。 至於管制手段,康照洲說,將針對特定食品的促銷方式、廣告播映等,訂定出施行細則;如限制廣告播放時間、兒童節目時段不可出現廣告等,都是可採取的手段之一。 麥當勞稱遵守規定 被認為首當其衝的麥當勞表示,該公司一向遵守政府規定的食品衛生安全標準,未來台灣麥當勞也將遵守相關法令規定。過去麥當勞常在兒童餐中推出櫻桃小丸子、哆啦A夢、神奇寶貝等許多附贈玩具。 台灣麥當勞說明,麥當勞長期提供多元化的餐點,包含漢堡、沙拉、高鈣牛奶、果汁等均衡飲食健康的餐點,兒童餐採主餐、附餐、飲料自由搭配的機制,讓父母和兒童組合出適合的餐組。 麥當勞強調,所有產品的營養資訊都是公開透明,在產品包裝、餐盤襯紙、官網及店內宣傳物上,均可獲得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