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居住水準 每人至少3.96坪

《住宅法》將從今年十二月三十號起生效,內政部陸續研擬多項配套法令,其中之一是訂定「基本居住水準」草案,規定每人居住面積最低不小於三點九六坪,且居住單元內一定要有浴廁,如果未達居住水準,將可優先申請住宅補貼。(戎華儀報導)

高房價讓民眾吃不消,有些人說自己是「籠民」,住處像籠子一樣小的房子裡。總統在去年十二月頒布《住宅法》,將從今年十二月三十號起上路,內政部已經研擬多項配套法令,將和住宅法一同實施。

其中一項配套法令是訂定「基本居住水準」草案,規定每人居住面積最低不小於三點九六坪,而且居住單元內一定要有衛浴、廁所等設施。內政部營建署署長葉世文指出,目前未達居住水準的民眾約有二十萬戶,未來申請租屋補貼時將可優先獲得補助。

營建署署長葉世文:『長遠來看,沒有達到基本的居住水準,未來在申請租金補貼的時候,他的點數,就是說他佔的權重就會很高。換句話說,會以這些人來做優先的租金補貼(對象)。』

「基本居住水準」草案規定,兩口之家的居住空間至少要有五點二八坪,三口之家至少六點六坪,一家四口不得少於九點一三坪。

營建署,考慮從減免稅務下手,鼓勵有空餘屋的民眾將房屋出租,不過財政部不同意,還有待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