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銀行: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布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12/31
2.公司名稱:安泰商業銀行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台灣證券交易所通知辦理。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測站公告相關資訊。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基本資料公告如下:
項目 最近一月 與去年同期 最近一季 與去年同期 最近累計
增減(%) 增減(%) 四季
期間 103年11月 102年11月 103年Q3 102年Q3 102年Q4
(合併自結數) (IFRS核閱數) 至103年Q3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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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536 2 1,747 83 7,016
(淨收益)
(百萬元)
稅前損益 187 -31 792 1,815 3,754
(百萬元)
稅後純益 158 -30 665 23,446 3,192
(百萬元)
每股盈餘 0.09 -31 0.39 19,400 1.90
(元)
二、本公司營運正常,公司股票於集中交易市場之價格變動係
由市場自由交易機制所決定,與公司並無關聯。
三、本公司無「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
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式」第四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且未有第十一條各款標準,不須召開說明記者會。
四、本公司公告103年11月之損益金額係合併自結數,僅供
投資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