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太多現金 海關沒收暴增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14日電)出國帶太多現金,小心被海關沒收。財政部關稅總局今天表示,海關今年查獲攜帶超額現金的案件暴增,7個多月累計沒收現金近新台幣6000萬元,最大一筆逾千萬元。

不過,不要以為帶超過一點點沒關係,1名搭機到大陸深圳的台灣旅客,只多帶了人民幣1萬元(約新台幣4.8萬元),照樣被沒收。

關稅總局統計,去(100)年海關查獲9件攜帶超額現金,今年以來已查獲25件,總計沒收近新台幣6000萬元。

海關今年沒收現金案件,逾半屬超額新台幣100萬元以上的高額現金,其中最大一筆是7月查獲1名台灣旅客超額攜帶新台幣1181.1萬元出境;其次是4月查獲印尼旅客攜帶美金現鈔和旅行支票,共計超額28萬100美元(約新台幣840萬元)。

海關表示,許多民眾不清楚攜帶現金出、入境的規定,有些則是不願申報,但如果被查獲,就沒收。

關稅總局副總局長曾瑞育表示,出境、入境攜帶外幣、人民幣、新台幣和有價證券 (無記名旅行支票、本票、匯票) 有不同規定,其中無記名旅行支票視同現金,記名旅行支票則不限額。

攜帶外幣 (不含人民幣)沒有上限,但超過1萬美元等值外幣要申報;攜帶人民幣限額2萬元;攜帶新台幣限額6萬元。

曾瑞育表示,3種幣別的限額分開計算。外幣和人民幣超額要向海關申報;新台幣則要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海關才會放行。一旦在通關時被海關查獲,超額部分一律沒收。10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