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女員工 花店老板罰25萬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9日電)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樹林某花坊老板對廖姓女員工捏臀、熊抱等言語、肢體性騷擾,廖女憤而提出申訴,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職場性騷擾案今天依法裁處雇主新台幣25萬元罰鍰。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根據廖女投訴,花坊的張姓負責人5月起常多次利用兩人獨處機會,藉口廖女手臂很粗而搓揉她的上臂或用手捏臀部說「屁股有贅肉要減肥」等肢體及言語性騷擾。

他說,雇主6月間趁布置會場四下無人時從廖女後方熊抱,強行抱住廖女長達10多秒且碰觸胸部。事後,廖女告知雇主的妻子並離職,除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及向板橋地檢署提告,張姓雇主日前已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他表示,勞工局受理廖女申訴後,7月曾發函通知花坊張姓負責人陳述意見,雇主以「視同家人」、「疼愛女兒」、「開玩笑」等理由帶過。

勞工局指出,就歧委員會今天開會評議認為,雇主負有維護職場性別工作平等的義務,張姓負責人既是雇主又是加害人,事後也無悔意,裁定申訴案成立。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決議處以張姓雇主25萬元罰鍰。100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