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處方箋領藥正常使用才安全

民眾若有睡眠中斷的情形時,經醫師鑑別診斷後,認為有需要則會開FM2藥物,但若入睡困難者,則不會開立FM2的藥物。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民眾須憑處方箋才能領,正常使用是安全的。 開立管制的藥物時,醫師應先與患者說明解釋,才不會有爭議。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發展組組長朱顯光表示,若醫師未跟患者先說明解釋所開立的藥物,有些患者會無法接受醫師開立FM2的藥物。其次,則擔心使用強的鎮定安眠,未來是否有浮濫的問題。 再者,因為醫院有評鑑,診所沒有,所以有無確實在做,未有外部監督。在健保上,診所用簡表申報,概括性的內容;而醫院則一定會給明細,會列舉申報。在診所藥袋標示上,因為不像醫院會給予原包裝,而診所收據又常跟藥名等並列,建議衛生署、健保局能要求診所比照醫院,在每個藥袋上標示藥名及其中文名稱、相關副作用等。 在健保IC卡上紀錄用藥,是需要時間的,成大臨床藥學研究所教授高雅慧表示,若看診時間不夠久,怎麼會有時間調整用藥。朱顯光也表示,有些醫師開了藥卻不在健保IC卡上作登錄,或是有登錄用藥但是下次到另一醫療院所求診時醫師未再察上次就醫用藥紀錄,而再開重複藥物;若是前者,則罰未登錄者院所,若是後者,則罰未再確認用藥而開立重複藥物的院所。看醫療院所浪費多少錢就從其健保費用扣掉。 民眾就醫紀錄會在24小時內上傳健保局,但若在24小時內看很多科別時,若是在同一間醫院,可能還有能力整合;若在不同診所就醫,則無法做整合,也不知道上一位醫師是開立何種藥物。建議,民眾可先行告知,並出示相關藥物,以免重複使用藥物。 高雅慧教授表示,在日本,民眾拿藥時須自付1/3的藥費,所以日本民眾對醫師開立的任何藥物,都會問清楚並據理力爭;而台灣,因藥費自負額低,免費的就一定會有浪費。醫改會表示,藥品浪費無管制,是整個制度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