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前屏東高樹分駐所副所長王裕隆,因為和潘姓女子有金錢和感情糾紛,居然持鋁棒和拔釘器,把潘姓女子以及和她住在一起的江姓女子活活打死,最高法院8日駁回王裕隆上訴,維持二審兩個死刑的判決定讞,王裕隆也成為第55名等待執行的死刑犯。
去年6月11日凌晨,當時擔任屏東高樹分駐所副所長的王裕隆,拿著鋁製球棒、拔釘器等兇器,到高雄市三民區漢口街潘姓女子住處行兇,為了躲避監視器,還刻意壓低鴨舌帽,用毛巾遮住臉孔,甚至以木棍撥開監視器鏡頭,一看到被害人出現,就把兩人活活打死。
檢方事後驗屍發現,兩名女子分別被重擊19次和51次,死狀相當淒慘,而且王裕隆作案後,還企圖利用員警專業知識湮滅証據,一二審因此都判決他死刑,王裕隆提出上訴,還是被最高法院駁回,死刑定讞。
對這樣的判決,死者家屬欣慰,不過還想求償,而王裕隆也因此成為今年第16名死刑定讞的被告,目前全台灣也已經有55名等待執行的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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