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尾款 台北101判賠2.5億

為我國打造最高建物「台北101」的日本營造商「熊谷組」,由於完工後收不到工程尾款,對「101大樓」提出民事求償三億五千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101必須支付兩億五千多萬。全案還可以上訴。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造價超過五百八十億元的台北101是北市府首件BOT建案。日本公司「熊谷組」與國內多家營造公司共組聯合承攬團隊,承包這起國內建築史上最大的工程標案。經過十三年的發包興建,101大樓終於在七年前落成,成為台北市的重要地標之一,不過,熊谷組卻收不到101大樓的工程尾款,以致於所有營造商共同對101大樓請求支付三億五千多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時,101大樓主張主體工程雖已完工,但是周邊工程包括:塔樓、玻璃帷幕牆等工程都出現諸如漏水、脫 漆、或是鐵片脫落等瑕疵,但營造商沒有維修,所以大樓先支付修繕款項, 兩相抵銷後,大樓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依照民法承攬契約的規定,營造商應該要負責維修大樓五年內所出現的工程瑕疵,但雙方訂定的契約中明白訂定由營造商保固一年,所以一年後出現的工程瑕疵,須由大樓自行負擔。經過計算以後,法院判決101大樓必須賠償營造商兩億五千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