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戒酒教育 男受罰得補課

記者翁順利/台南報導
台南市出現首例拒絕家庭暴力保護令的戒酒判決,陳姓個案自以為戒了酒也不再打老婆就沒參加戒酒教育,遭到市府告發,因而被台南地檢署判處三十天拘役,得易科罰金三萬元,他只好乖乖地「補課」,保證以後再也不敢碰酒了。
小陳因工作不順遂,總是覺得很疲倦,心情煩悶而藉酒澆愁。失業一段時間後,不滿家人常嫌棄他只喝酒,不做事,他氣得揮拳回應。
小陳妻子至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法院查明屬實,核定須實施十二週戒酒教育課程,但他未向衛生單位報到及接受戒酒教育。日前被地檢署裁定三十天拘役,得易科罰金三萬元。
小陳向檢方及衛生局指出,去年喝酒打太太之後,他就覺醒,馬上戒酒,以為不用參加戒酒教育也不會怎樣,而且他生活艱苦,須靠打工養家,實在沒多餘的時間參加戒酒講習。
衛生局指出,法院對酒後產生的家暴行為核發保護令時,通常會針對習慣性酒後施暴被告裁處「酒癮處遇計畫」,包括接受認知教育輔導、戒酒教育、戒酒癮門診、親職教育、心理輔導等,若未照辦,則視同違反保護令,依法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