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舞台案遭行政處分 中信金:悖離憲法 將提訴願

中信金(2891-TW)今(19)日表示,旗下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日前收到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之行政處分書─公告松壽大樓所屬之「新舞臺」為文化景觀。對此,中信金提出3點聲明,其中表明此行政處分悖離憲法,且將依法提起訴願。

中國信託表示,17年來隱身幕後扶植藝文,贊助「新舞臺」營運將近新臺幣12億元,未來仍將一本初衷支持文化公益。針對這項行政處分,中國信託謹發表以下三點聲明:

一、「新舞臺」所有權人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此行政處分悖離憲法,侵害人民財產權,臺北市政府文化局顯未依法行政,中國信託深表遺憾。中國信託基於企業經營的責任,須維護上市公司之股東權益,除依法提起訴願,亦於證券交易所揭露此重大訊息。

二、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本可以文化之名,在文化保存和鼓勵企業之間,釋出誘因激勵更多企業投入文化公益,創造真正多贏。如今文化局這項「行政處分」恐將對有心支持文化的企業,形成負面教材。

更令人擔心的是,即使未來松壽大樓重建,新買主必須再蓋一座展演空間,但若無力營運而終將閒置,等於是浪費社會資源,強迫企業蓋一座「蚊子館」,也不是各界所樂見的。

三、回饋社會是中國信託的企業宗旨,此案雖然令人寒心,但澆不熄中國信託對營運展演空間的熱情和使命,中國信託將覓地興建新的展演空間,繼續為文化人打造更大更優質的表演舞臺,希望臺北市政府也能多所協助,共同扶植臺灣的文創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