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觀點-瓊瑤跨海勝訴 立下維權判例

旺報【洪肇君】 瓊瑤狀告于正之初,其實很多法律人不看好,因為影視作品的抄襲很難量化比較,過去也無前例。此次判決定讞,除了于正實在抄得太過火,也代表法官心證的形成,已經是維權為先,要以此形成判例,杜絕影視界抄襲歪風。 過去台灣的影視作品比大陸超前,有些作品被大陸盜播,又有些節目被大陸抄襲。在兩岸司法互助尚不及於版權保護時,台灣影視人只能吃悶虧。 這回瓊瑤獲勝,與大陸整個社會氛圍趨向維護版權者權益有關。大陸影視圈正面臨新媒體風暴,百花齊放的播出平台,更顯優質節目的稀缺,在大家都強調「核心價值」的時候,保護著作財產權愈形重要。 這個判例對未來同類型案件有拘束力,因此必然成為大陸司法的里程碑,是著作權史的重大轉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