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數位化實驗 條件放寬

(中央社記者許雅筑台北13日電)NCC今天在委員會通過提案,放寬數位化切換技術、將全面轉換為數位訊號的用戶同意比率由8成降為6成,提供誘因,讓有線電視業者推廣有線電視數位化實驗區時,能有更大彈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第489次委員會中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數位化實驗區行政計畫」公告事項兩項內容修正。

無線電視將在今年7月全面數位化,但有線電視數位化轉換進度仍相當緩慢。NCC配合行政院的數位匯流、有線電視數位化政策,為鼓勵有線電視業者提供數位化服務,提供業者誘因採實驗區推廣數位電視,NCC決定放寬標準,提供更大彈性讓業者發展實驗區,希望進而擴大至其他地區,加速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

目前已有雲林縣北港、佳聯及台南的新永安等地方系統業者提出實驗計畫。

NCC表示,修正重點包括兩項,一為實驗區內數位化切換技術放寬,由原本的「光節點」改為「光節點或放大器」,讓業者切換數位╱類比訊號時,能有更大彈性。有線電視訊號由頭端透過若干光節點,再經由若干放大器傳輸至用戶家中,因此,若將切換點由光節點改為放大器,則每切換一個點,其涵蓋家戶數將減少,對業者而言較容易完成推廣。

另外,若業者提供1個訂戶2台免費借用機上盒、第3台以上採押借方式,則實驗區內全面轉換為數位訊號的用戶同意比率由原本的80%放寬至60%。換言之,只要取得區內6成用戶同意,就可以關閉大部分類比訊號、僅保留闔家觀賞頻道,其餘頻寬業者可回收用於提供數位化加值服務及寬頻上網。

NCC表示,雖然同意比率降低,但仍將要求業者繼續加強宣導、提供機上盒,以期達成有線電視數位化目標。101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