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隨油徵收最快103年上路

中國時報【朱真楷、葉芷妘╱台北報導、沈婉玉/台北報導】 汽車燃料費改「隨油徵收」方向大致底定。行政院長陳冲昨天在立院備詢時表示,汽燃費隨油徵收符合他的想法。交通部長毛治國表示,交通部規畫A、B兩案,A案是隨財政部實施「能源稅」,汽燃費併入能源稅徵收;B案是交通部自行隨油單獨徵收汽燃費。汽燃費隨油徵收最快一○三年上路。 日前有立委提議,應將稅制改為隨油徵收,引起輿論高度關注。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昨日質詢表示,汽油漲價後,許多車主選擇搭乘大眾運輸,但每年繳的燃料費沒絲毫減免,形同「懲罰節能減碳」。 陳冲回應,到底汽燃費要隨油徵收或隨車徵收,長久來都有爭議,他認為應隨油徵收才合理。但隨油徵收必須有許多配套才能施行,例如高速公路過路費也應改成「計程收費」,才會讓政策更完整。 葉宜津說,依汽燃費計價方式,交通部以「每輛車每天行駛六十公里」,且每個月有八成天數行駛,「我當立委,每天跑攤都還不到六十公里,這種計費方式根本是在搶錢!」 若改為隨油徵收,毛治國表示,交通部草擬的A案是,若財政部推動能源稅,汽燃費就併入能源稅,未來能源稅同時包含空汙費、貨物稅及汽燃費三項,政府一次徵收後,再分給相關單位使用。B案是假設財政部短時間內無法推動能源稅,交通部就自行隨油徵收汽燃費。 交通部分析,隨車徵收對政府作業比較方便;缺點是,同一排氣量的車子繳相同汽燃費,但未必行駛里程相同,等於行駛里程較少的車子補貼高里程車子,較不公平。一旦隨油徵收,加多少油、開多少里程,繳多少汽燃費,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 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汽燃費隨油徵收曾在民國五十年實施過一年兩個月,當時發現有民眾為取巧省油錢,買較便宜的農漁業用油偷偷加在自用車,導致只收到六成五的汽燃費,交通部才又恢復隨車徵收。預計年底前提出汽燃費隨油徵收方案,呈報政院後,還要修《公路法》,最快一○三年實施。 財政部研擬能源稅初步方案,規劃稅率不高,以減少衝擊,主要是整合現行十三種稅費,包括油氣類貨物稅、燃料費、石油基金、空污費等統統隨油徵收,並配套廢除娛樂稅、印花稅與取消部分貨物稅。能源稅增加的稅收,將補貼低收入戶及大眾運輸。未來財政健全小組將會討論「能源稅」方案。能源稅主張改以按能源消耗量課稅,以使用者付費、以價制量的精神,減少能源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