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鹿站延宕十年 糾正台鐵局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1日電)監察院說,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從92年辦理「沙鹿站跨站式站房新建工程」,歷經10年至今未完工啟用,台鐵局今天遭糾正。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楊美鈴、洪昭男、程仁宏提案,糾正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

監察院說,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自92年辦理「沙鹿站跨站式站房新建工程」,原訂93年底完成,但歷經10年,到監院調查為止尚未完工啟用,延宕多時,影響沙鹿車站西區發展與繁榮甚鉅,規劃設計、施工監造階段,都有違失。

糾正案文指出,台鐵局工程規劃設計階段,沒有積極有效督促設計建築師依約完成設計圖說及預算書,又因多次流標及建築法規修正,導致此案重新設計,工程土建及機電決標時程長達5年8個月,嚴重影響此案執行時程。

監察院說,台鐵局在工程施工階段,對於建築工程進度落後,未先釐清可歸責及不可歸責於施工廠商的因素,逕予終止契約,之後經調解成立,重新核算工期後,認定落後幅度未達終止契約標準而辦理復工;停工期間長達近8個月,影響工程執行進度。

糾正案文說,工程施工階段,監造建築師未依契約規定派員監造,台鐵局未採取積極有效作為,遲至8個月後才終止契約,嚴重影響機電工程執行進度逾87%,有怠失。103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