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性愛趴 六人被起訴 小雨未列被告

板橋地檢署偵辦台鐵火車性愛派對案,今天偵查終結,包括主辦性愛派對的「蔡育林」在內的六名工作人員遭到起訴,蔡育林求刑六個月,其他三名男性糾察員和兩名女助理,分別求刑兩個月,十八名參與性愛派對的男子則獲得不起訴處份,至於女主角「小雨」,因為沒有被列為被告,所以也沒有起訴的問題。(李書璇報導)

喧騰一時的火車性愛派對案,板橋地檢署20號偵查終結,主辦人蔡育林被依妨害風化罪,遭檢方求刑六個月,而當天在現場維持秩序的三名男糾察員以及兩名女性助理也遭到起訴,五人被求刑兩個月。而女主角小雨的部分受到各界關注,檢方認定不算同夥,未將她列為被告;而參與性派對的18名男子,多人坦承和女主角有發生性關係,但因為檢方查無證據證明他們事前就知道小雨未滿18歲,是在不知情情形下,因此將18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這個事件是起於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揭發,在BBS站有人PO文指台鐵莒光號加掛的客廳車,被人包下辦「1女戰18男」性愛趴,引發社會譁然,後警方追查出蔡育林為主辦人,女主角「小雨」竟然未滿十八歲,另外還有五名工作人員,包括2名女性擔任服務員,負責遞保險套等用品,三名男性則擔任糾察員,負責維持秩序;其他十八名男性中有一半左右坦承和女主角有性關係,而事件爆發後還有談話性節目邀請蔡育林上節目"暢談",讓整起事件從頭到尾都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