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不離職連署 近百團體爭取長照安排假

全國約231萬人即五分之一勞工,因照顧失能、失智、身心障礙家人而影響工作,每年約13.3萬人因照顧離職,不僅是個人、家庭、企業損失,也是國家整體勞動力隱憂。有鑑於妥善的長照安排能縮短家庭照顧混亂期、穩定勞工就業、降低離職風險。近百團體連署推動「30天有薪假+150天無薪彈性請假」長期照顧安排假,共創勞工、雇主、國家三贏。 根據勞動部2016年推估,台灣1153萬勞動人口中,約231萬人為失能、失智、身心障礙家人照顧所影響,每年約17.8萬人「減少工時、請假或彈性調整」,每年約13.3萬人「因照顧離職」。 目前台灣約79萬名失能、失智及身心障礙者,約3成聘僱外籍看護工、逾5成由家庭獨力照顧,僅約2成使用長照服務。根據家總2017年「在職照顧者狀況調查」,發現每周投入逾20小時在家照顧的「在職照顧者」平均照顧約8年,其中40~55歲占73%,44%擔任主管職位,37%年資超過10年以上。近半數(49%)在前六個月最混亂不安,以致「請假頻率變高(86%)」、「無法參加工作以外的聚會(84%)」、「無法配合加班(83%)」、「遲到早退頻率增加(73%)」、「無法專注工作(72%)」。 目前家庭照顧者中有近八成都是女性,因平均薪資較低,又受刻板印象影響被認為女性比較會照顧,因此常「被決定」辭職返家照顧。 長照的安排和長照本身就必須付出成本,只是這些成本現在都在就業或未就業、女性占近8成的家庭照顧者身上,使得有家庭照顧負擔的女性在職場上處於更加不利的狀態。因此,面對高齡化的台灣,長照安排假的立法刻不容緩,支持照顧不離職,才能夠真正保障工作權。 家總秘書長陳景寧表示,離職照顧有三輸:對勞工而言,損失不只是一份薪水,年老退休金也不保;對雇主而言痛失熟練的員工,增加人事成本;對國家而言,不僅損失眼前整體勞動力與經濟力損失,未來還可能要為老後的離職照顧者提供長期經濟救助。 婦女新知董事莊喬汝律師指出,長期照顧安排假是由「30天有薪假+150天彈性請假」所組成,希望由就業保險提高1%費率作為支出,比照「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做法提供六成薪資的津貼,讓勞工在長照需求最混亂、最密集的前30天獲得補助,盡速穩定照顧安排,之後則針對處理臨時狀況、陪伴回診等照顧模式,提供150天彈性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