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分裝電表 須符規定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7日電)電價醞釀調整,消費者腦筋動得快,希望以分裝電表方式節省電費,不過台電表示,依經濟部核准施行的營業規則規定,申請用電場所以建築物或構築範圍為單位,作為設戶標準。

台電強調,同一場所同一種類用電,以一戶供電為原則。

針對民眾申請住家表燈分裝電表用電,符合設戶規定者,台電表示,除了應繳交線路補助費每戶新台幣3300元外,台電還會派員到現場勘查,確認是否符合分戶原則。

此外,民眾還需自行委託合格的電器承裝業(俗稱水電行),裝設屋內配(管)線、開關箱及表箱等與原戶配線分開,並向台電申報屋內線竣工。

台電表示,據了解,委託水電行裝設費用約數萬元不等,呼籲民眾審慎評估。10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