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重懲酒駕修法 不可再延宕

重懲酒駕修法延宕遭學者質疑可能是怕得罪選民才未通過。立法院院會日前在處理各項修正法案時,列為優先法案的酒駕議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卻無法通過,此舉引發部分立委抗議;甚至學者也質疑,可能是考量大選將至,擔心選票流失,才不敢處理。 重懲酒駕修法自二○一七年立院就開始協商,惟至今尚無定論。根據統計,每年約有酒駕死傷案五千至六千件;換言之,每延遲一天修法,就會有將近廿條人命因此傷亡。 民眾每次看到酒駕新聞時,多數的肇事者均表情「茫然」,孰不知已鑄下大錯,直至翌日酒醒後,才對自己的行為下跪、道歉。但是每件酒駕事故,造成的是一個家庭的破碎,對被害家屬來說,失去的是一個心頭肉、是一位至親,也是一個難以抹滅的傷痛。 每年酒駕案件,其中有將近四成為累犯,顯見目前酒駕加重罰則的遏止效果有限。近來,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將酒駕累犯的講習課程搬到殯儀館,並將禮儀廳布置成靈堂,一旁還放置有冰櫃陪伴上課。此舉甚好,讓酒駕累犯在震撼教育之下,能進一步地對生命有另一番的體悟;讓酒駕肇事者能體會到「不能因一己之私,而草莽行事,應重視每個人的生命價值」。 政府相關單位應「勿輕放、勿縱容」,針對酒駕者,除了提高刑責、罰鍰外,建議可以讓酒駕者的車輛懸掛特殊辨識車牌以供辨識,或就地沒入車輛,或可參考國外防酒駕的方式來研擬適合台灣的方法。 重視酒駕肇事議題,你我有責。身旁若有人喝酒,應告之酒後不開車;明知駕駛飲酒卻縱容開車,建議都應與酒駕者處以共同刑責才為上策。讓「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共同重視酒駕議題,才能讓酒駕問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