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赴監察院檢舉 江宜樺違反公投法

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江宜樺宣布核四停建由全民公投,並訂出8月舉行,細節由國民黨立院黨團負責。民進黨立委鄭麗君、陳其邁、李俊俋與蔡其昌等4人,今(4)日下午赴監察院陳情,江宜樺已違反公投法13條,行政機關不得委託辦理公投,希望監察院儘速調查。

輪值監委余騰芳受理後表示,他已接下陳情,在監察院調查後,再把結果報告給大家知道。

蔡其昌指出,整個核四公投都是由行政院在主導,行政院擔任公投一方,國民黨立院黨團再擔任另一方,正反方都是國民黨,此為操弄公投、玩弄人民。

李俊俋表示,國民黨在國會是多數,江宜樺擔任行政院長知法玩法,還違法,監察院應立即展開調查。

鄭麗君指出,2008年的「台灣加入聯合國公投」,當時國民黨委託律師李復甸依據公投法第13條,向行政院長張俊雄與新聞局長謝志偉提出告訴,如今李復甸已是監察委員,希望李復甸仔細調查江宜樺。

鄭麗君指出,公投法第13條明訂,「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公投法第52條,行政機關首長違反者,處6個月至3年的有期徒刑。

鄭麗君表示,江宜樺一手主導核四公投,已違反國民黨在2003年所立的鳥籠公投法,重挫憲政發展,監察院應立即進行調查。

陳其邁告訴余騰芳,監察院必要時,應約談江宜樺。蔡其昌附和說,「要展現監察院的魄力。」